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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配比变更药效试验相关问题

发布时间:2024-05-17 来源: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浏览次数:10135

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24-05-17 10135

问题描述:

经自查我司正在进行试验的登记产品与2023年下证产品相比违反了345号公告。

我司该产品按345号公告变更配比后,使用范围与已登记产品不相同。可否在安排配比变更前的第二年田试时,同时安排配比变更后的一年药效试验?

参考答复:

使用变更配比后的产品开展第2年田间药效试验即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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