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农药登记信息添加事项办理要求的通知
为进一步优化服务、便民利企,经商部农药管理司,对农药登记信息添加事项办理工作进行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一、办理流程(一)已有“数字平台”账号的申请人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(http://www.chinapesticide.org.cn)点击“数字平台”栏目在线填写申请资料并提交申请;无“数字平台”账号的申请人登录https://www.icama.cn/TrainProj/informatio
2026-01-04
发布时间:2024-08-22 来源: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 浏览次数:7089
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
2024-08-22
7089
按照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、《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评审通过认定的7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,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(未实名反馈的,不予受理)。
公示时间: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9日
联系单位: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(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)
电话:010–59192810
传真:010–59191875
邮箱:pmd@agri.gov.cn
附件: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及试验范围
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
2024年8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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